发布时间:2024-06-20 23:37:38 来源:食品安全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是一家以研发生产销售饲料产品、生猪养殖、饲料原料销售为主营业务,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大规模的公司集团。公司的经营策略是做优饲料主业,做稳生猪养殖业,做大饲料原料贸易业。
公司作为中国饲料行业第一家上市公司,饲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是公司的核心业务。饲料业务是通过将外购的饲料添加剂与豆粕、鱼粉等蛋白原料和玉米等能量原料混合,产出供下游养殖行业畜、禽、水产等食用的饲料产品,经过多年发展,公司饲料产品类型已由成立初期的单一品牌、单一品种,慢慢地发展到猪、鸡、鸭、鱼、牛、羊六大系列、四大品牌、100多个品种,产品具有“优质、安全、高效”的特点,基本功能是为畜禽水产养殖提供必需的能量及营养成分、调控生理机制、改善畜禽产品的质量。饲料业务经营模式主要有经销商渠道模式和猪场直销模式,渠道销售模式侧重于持续培育并优化渠道客户资源,深挖市场潜力,扶持优质客户做大做强,提升商品市场销量,扩大市场占有率。猪场直销模式是通过直接向终端养殖户提供产品供给,主要面向规模猪场及家庭农场,通过减少中间流通环节,降低养殖户购料成本,提升养殖效益。饲料行业历经多年的发展,增速放缓,产业集中度逐步提升,行业整合速度加快,市场之间的竞争激烈。公司将继续秉承“持续为用户创造价值”的服务理念,依据“提质上量,降本增效”的经营思路,通过打造专家顾问式服务营销和行业内一流“母子料”产品,巩固并提升“正虹”品牌的市场竞争力。
生猪养殖业务主要是采用自繁自养和育肥猪“公司+农户”代养的运营模式,公司在生猪养殖业务已深耕多年,已建立全面且严格的生物安全体系、先进的育种体系、科学的养殖管理体系,最大限度保证猪只品系优良和生物安全。公司依据市场行情,研判养殖周期内行情变化,分季节调整种猪、仔猪、肥猪结构,并逐步建立生猪存栏动态饲养模型,以达到最佳经济效益。公司通过进行生猪的专业化生产、区域化布局、标准化服务、企业化管理,实现生猪养殖产、供、销一体化,解决养户分散经营的局限性和不稳定性,促进饲养产业融合发展。生猪养殖行业周期性特征较为显著,从行业整体水平看,我国生猪养殖行业整体规模化程度、生产集中度仍处于较低水平,行业整体生产水平有待提升。公司后续将围绕“标准化、智能化、规模化”适时适度发展生猪养殖产业,推动公司养殖业务优质高效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销售生猪21.11万头,实现出售的收益3.10亿元,销量同比增长27.02%、出售的收益同比减少2.37%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与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的养殖户19 户,公司合作养殖户的年出栏规模5万头,2000头以上合作养殖户占比63 %;年出栏规模2000头以下合作养殖户占比为37%。“公司+农户”代养模式的发展区域以湖南、安徽为主。
公司生猪养殖业务的主要经营模式为自繁自养模式和“公司+农户”代养模式。自繁自养模式侧重于仔猪的繁育和销售,公司直接进行生产全过程管理并承担对应风险。自繁自养模式在成本控制及生物安全防控等方面优势较明显,但固定资产投入偏大,资金要求较高。
“公司+农户”代养模式是以通过签订代养合同明确合作关系,企业来提供种苗、饲料、药品疫苗等生产资料和养殖技术服务及销售环节的建立和管理,养殖户提供养殖场所和饲养人力,承担饲养过程中的人工和水电等运行的成本,依据生产成绩和经济的效果与利益等指标结算代养费。“公司+农户代养模式有利的方面主要是可借助代养户在土地资源、环保处理方面的资源,分散生物安全的风险,同时减少金钱上的压力和用工压力。不利方面主要是管理难度较大,养殖成本相对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向合作社或农户等个人采购的占比较低,合计金额未超过公司采购总金额的5%。公司不存在向合作方做担保或财务资助的情况。
报告期内,非瘟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了确认和保证公司生物资产安全,公司从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完善制度、压实责任、形成机制、狠抓落实、加强监督等方面抓紧抓细抓实非瘟防控工作,建立了常态化的生物安全防控机制和标准化的生物安全防控体系,有效防控非瘟风险,未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贸易业最重要的包含粮油、饲料原料进出口业务及大宗原料、农副产品的国内贸易。公司在保障内部供应的前提下,开展对外原材料销售,销售范围已拓展至国内多个省份。贸易业务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与优质供应商形成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降低采购成本,提升市场竞争力。公司后续将持续调整贸易业务结构,扩大饲料原料的销售规模,创新业务模式,优化业务流程,提高采购效率,为公司饲料,养殖产业的发展提供基础性支持。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注:鉴于王娱婷、谢漠良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本报告期末前200名股东名册中,公司无对应数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以电话和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24年4月7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颜劲松先生主持,全体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和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以及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4)。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四节公司治理”的“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等章节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万平女士、段卫忠先生、陈斌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报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做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985.00万元,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664.68万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27,552.76万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0,873.08万元;
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608.81万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3,047.44万元,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664.68万元,公司目前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5,896.69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八十二条利润分配政策之规定,公司拟定2023年度不实施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8、审议并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10、审议并通过《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唐山正虹生物饲料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司《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唐山正虹生物饲料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聘任杜江平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公司全体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2024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8)。
杜江平,男,1968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2005年6月至2018年12月先后任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片区总经理、海外中心总裁、集团副总裁;2019年5月至2022年1月任特驱农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海外事业部总裁、执行总裁、总裁;2022年3月至2023年1月任大北农集团常务副总裁、西南大区总裁。
杜江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4年4月7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1)法人股股东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股东持身份证、持股证明、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个人股股东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材料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线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信封或传线年度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云港路CCTC保税大厦12楼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室。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以电话和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文雄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以及同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4)。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发表意见如下: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在检查中没有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异常事项。综上所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募集资金进行合理使用和管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集中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全体监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2024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有关规定,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现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67号),公司于2023年7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9,990,37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8,359,273.56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6,488,639.71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1,870,633.85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7月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2-20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人民币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与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自贸区支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间,《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完成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具体如下: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子公司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依据公司战略及发展规划,对外开展屠宰食品产业链上的深度合作,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岳阳自贸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阳自贸投”)、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屈原建投”)共同投资设立湖南海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8200万元,其中公司拟以货币方式出资1000万元,持有12.2%股权;岳阳自贸投拟以货币方式出资6700万元,持有81.7%股权;屈原建投拟以货币方式出资500万元,持有6.1%股权。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河道采砂;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水路普通货物运输;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市政设施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城乡市容管理;建筑用石加工;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港口理货;土地整治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屈原建投总资产54.42亿元,净资产35.73亿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5.11亿元,净利润1.14亿元。(未经审计)
屈原建投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屈原建投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注册地址: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岳阳片区通关服务中心办公楼3楼325室
经营范围:自贸区资产管理、产业园区建设管理、自贸区资本运营管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自贸区产业投资、自贸区建设投资项目及自有资金使用、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岳阳片区管理委员会授权的投资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1.32亿元,净资产12.48亿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59.48亿元,净利润 0.68亿元。(未经审计)
岳阳自贸投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岳阳自贸投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公司名称:湖南海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
经营范围:生猪屠宰、分割;热鲜肉、冷鲜肉的批发、零售;肉类食品加工、生产及销售;预制菜加工、销售;肉类进出口贸易;冷库出租;冷链物流;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项目为准)。
目标公司由协议各方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人民币 8200万元,其中甲方“岳阳自贸投”出资6700万元,占比 81.7 %;乙方“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比12.2%;丙方“屈原城投”出资500万元,占比6.1%,协议各方需在目标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后90个自然日内完成实缴。
目标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董事会由3人组成,岳阳自贸投委派2人,屈原城投委派 1人。董事需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目标公司设立监事1名,监事由公司委派,监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岳阳自贸委派财务总监1名,财务总监应按目标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要求及岗位职责完成各项财务和资金使用等工作;各股东对目标公司的财务情况享有知情权、查询权及监督建议权,有权不定期安排人员查阅公司财务账册。
目标公司运营管理过程中涉及的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战略投资、采购、劳动人事任用、管理、部门架构、薪酬福利、营销管理、财务管理、成本管理、制度管理等除另有明确约定的事项外,岳阳自贸投享有最终决策权。
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所剩净利润的30%作为资本公积金用于扩大公司经营,剩余部分按照股东实缴股权比例分配。经三方协商一致或为达成本协议明确约定所需,三方可调整提取的资本公积金比例和利润分配方案。目标公司利润分配前应优先偿还目标公司向各方股东的借款及利息(如有,但不含股东实缴注册资本)。为确保目标公司持续健康的经营,利润分配后剩余的货币资金,应满足目标公司未来 6 个月的经营预算支出需要。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均应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调查查询费、诉讼费、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执行费、评估拍卖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公告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复印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
本协议经协议各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协议各方可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协议。
本次对外投资旨在着力推进公司在屠宰食品领域的产业布局与拓展,培育产业链优势,构建产业链生态闭环,延链补链强链,拓展发展空间,增强公司风险控制能力,提高生产效率及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及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公司综合实力和盈利水平,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次投资设立参股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市场行情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管理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参股公司的运营情况,积极防范和应对在发展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唐山正虹生物饲料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盘活资产,整合资源,根据公司战略及发展规划,公司拟委托岳阳市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交易的方式转让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正虹生物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正虹”)100%股权,该公司由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改制而形成。经湖南天瑞和房地产土地有限公司评估,唐山正虹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923.95万元,首次挂牌底价不低于评估价923.95万元,最终转让价格以产权交易所根据交易规则公开竞价确定的转让价格为准。本次挂牌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唐山正虹股权。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律障碍。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营范围:饲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生物饲料研发;饲料添加剂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天湖南天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湘天翔会所(2024)审计第052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唐山正虹资产总额349.36万元,净资产332.00万元,负债总额17.36万元,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8.8万元。
经湖南天瑞和房地产土地有限公司对唐山正虹股权做评估,湖南天瑞和房地产土地有限公司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湘天瑞评字[2024]第Z016号,按资产基础法评估,唐山正虹于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账面价值349.36万元,评估价值941.31万元,增值额591.95万元,增值率169.44%,总负债账面价值17.36万元,评估价值17.36万元,增值额0万元,增值率0.00%,净资产账面价值332.00万元,评估价值923.95万元,增值额591.95万元,增值率178.30%。
公司持有唐山正虹100%股权不存在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没有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情形。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为唐山正虹提供担保、委托理财情形。
本次股权转让拟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交易对方尚未确定,最终以公开挂牌程序确定的交易对方为准。
本次挂牌转让股权以唐山正虹2023年12月31日经评估净资产为作价依据。最终交易价格以产权交易所根据交易规则公开竞价确定的转让价格为准。
公司本次挂牌转让唐山正虹股权,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调整产业布局,提升公司管理和运营效率,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股权转让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程序,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交易对方、交易价格及成交结果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完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制定本方案。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采取年薪制,薪酬结构:岗位工资+司龄工资+津贴补贴+季度考核工资+年度绩效工资。2024年岗位工资+季度考核工资为2023年度岗位工资和考核工资总额的80%。
岗位工资,依据岗位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岗位工资不进行考核,按月发放。
是对员工长期为企业服务所给予的一种补偿。其计算方法为从员工正式进入正虹集团之日起计算,工作每满一年可得工龄工资10元/月,按月发放。
1.中级职称(或职业资格证)增加50元/月、高级(含)以上职称(或职业资格证)增加100元/月。
2.职称(或职业资格)专业须经国家人社部门认定,其专业必须与工作岗位相匹配,且在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的。
考核工资由季度KPI考核工资和年终绩效考核工资组成,具体考核办法及发放方式依据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二)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高级管理人员在分子公司兼任职务的,不再在分子公司另领取薪酬。